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形在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第五条中有明确规定,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;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的;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的。
一、三种情形可以要求返还彩礼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
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:
(一)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;
(二)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;
(三)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。
适用前款第二项、第三项的规定,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。
二、结婚多久可以不退彩礼
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第5条的规定,在符合法定情形下,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。但其中并没有规定,夫妻结婚几年可以退还或者不退还彩礼。因而,不管夫妻结婚多久,对彩礼的退还其实都是没有影响的。
离婚彩礼也有不能要回来的情况并且共同生活的,或者是同居两年以上的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,再或者是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。这三种情况,彩礼不能要回来。以下是具体情况的介绍:
(一)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。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。
(二)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,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,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。
(三)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,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,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。共同生活的界定,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、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,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、共同经营投资等。
(四)在婚约存续期间,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,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。但是,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。
三、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哪些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以上就是关于三种情形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相关知识,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;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的;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的。